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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拜城县瓦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12:08:00    来源:阿克苏新闻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拜城县瓦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新疆拜城县瓦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

  https://share.weiyun.com/j6gChNGr

  新疆拜城县瓦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https://share.weiyun.com/elUptw2z

  拜城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123

责任编辑:达吾提·图尔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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