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8日 08:45:33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 (记者 陈露露 通讯员 密娜) 近年来电子烟流行,商家声称“电子烟有助于戒烟”“对身体损害小”等,今后,果味、花香味等各类调味电子烟将成为过去式。4月15日,记者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这意味着不含烟碱的电子烟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据了解,4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纺城分局局长郑海涛介绍,《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意味着中国电子烟长时间以来无国家标准生产阶段的结束,是落实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标准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并明确要求电子烟雾化物应使用烟草中提取的烟碱,纯度不应低于99%。
“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郑海涛说,同时,《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子烟释放物中甲醛、乙醛、丙烯醛等物质的释放量进行了严格规定,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