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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就医感受】告别重复检查!这些结果第一师医院医共体实行互认啦!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19:07:33    来源:兵团第一师医院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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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是否曾经遇到

  在别家医院做过的检查/检验

  到下一家医院

  又要再做一遍?

  拍多次CT、抽多次血

  同样的检查重复做……

  莫慌,现在有解决办法了!

  那就是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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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师医院医共体从2024年12月15日起开始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明确标识,有效解决“重复检查”问题,再次升级便民服务。

  目前互认范围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山西、内蒙古、新疆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个省份。互认项目共64项,包括临床生物化学28项、临床免疫学15项、血细胞分析8项、尿液化学分析10项和临床分子生物学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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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团三级公立医院间,互认项目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达6个方面40个项目,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包括CR、DR、PET-CT、PET-MRI、SPECT、CT、MRI等297个子项目,医学超声资料互认6个方面的40个子项目。

  兵团第一师和阿克苏地区(BDHR)互认范围主要为兵团第一师和阿克苏地区(兵团第一师:第一师医院、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阿克苏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互认项目包含4大类5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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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通过开展医疗机构检验结果区域互认工作,可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和诊疗效率,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相关内容介绍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什么?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的技术和质控标准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认可对方的检查检验结果。

  简单来说,就是患者在外院已经做过某项检查、检验项目,之后到另一家医院看病时,医生结合患者病情以及检查检验互认规则综合评估,若认可这些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则不再需要重复进行检查检验就能给出初步诊治意见。

  互认范围及互认内容

  (一)陕甘青宁新晋蒙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HR)

  1.互认范围: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西、内蒙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省份。

  2.互认项目:检验结果区域互认项目共64项,包括临床生物化学28项、临床免疫学15项、血细胞分析8项、尿液化学分析10项和临床分子生物学3项。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BTHR)

  1.互认范围:兵团三级公立医院间。

  2.互认项目:

  (1)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符合互认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并在未经医学干预的时限要求内的血细胞分析(6小时内互认)、尿液化学分析-仪器法(12小时内互认)、临床生物化学(12小时内互认)、临床免疫学(1周内互认)、临床微生物学(3天内互认)、分子生物学(1周内互认)6个方面的40个项目。

  (2)医学影像资料互认:符合互认范围、互认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普通放射线检查,包括CR、DR。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包括PET-CT、PET-MRI、SPECT、CT、MRI等297个子项目。

  (3)医学超声资料互认:符合互认适用范围、互认办法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心脏疾病检查、颈部血管检查(定性诊断)、肝胆胰脾肾脏器检查、前列腺疾病(前列腺增生)检查、妇产疾病检查、浅表脏器检查等6个方面的40个子项目。

  (三)第一师阿拉尔市

  1.互认范围:师市三级公立医院间。

  2.互认项目:互认项目清单包含4大类56项,临床生化(23种,未经医学干预,12小时之内)、临床免疫(9种,未经医学干预,一周之内)、临床血液(12种,未经医学干预,6小时之内)、体液(10种,未经医学干预,12小时之内)、临床微生物(2种,未经医学干预,3天内)。

  (四)兵团第一师和阿克苏地区(BDHR)

  1.互认范围:兵团第一师和阿克苏地区(①兵团第一师:第一师医院、浙大邵逸夫阿拉尔医院。②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阿克苏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

  2.互认项目:互认项目清单包含4大类56项,临床生化(23种,未经医学干预,12小时之内)、临床免疫(9种,未经医学干预,一周之内)、临床血液(12种,未经医学干预,6小时之内)、体液(10种,未经医学干预,12小时之内)、临床微生物(2种,未经医学干预,3天内)。

  (五)第一师医院医共体

  (1)医学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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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医学检查项目

  ①影像检查项目:X线平片。

  ②心功能检查:常规心电图。

  由一体化共享中心出具的结果在医共体内予以互认,其时效由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变化和临床表现决定,要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前提。

  互认规则

  (一)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且满足诊疗需要的,总院、各分院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

  (二)在诊疗过程中,由诊治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判断是否接受互认。对互认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予以记录,互认资料应在病案中予以留存;对不予互认的情况,需重新检查检验的项目,须得到患者或家属同意后方可实施,在病历中标注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对重新检查检验的原因予以记录。

  特殊情况可能需重新进行检查的情形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或难以提供参考价值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在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病退及医疗纠纷等鉴定的。

  6.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

  7.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8.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文/李峰 江珊 胡珺 图/胡珺

责任编辑:艾尼瓦尔江·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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