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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10:17:55    来源:阿克苏日报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以下简称“艾梅乙”)是威胁人类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可通过母婴传播。如何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地区妇幼保健院孕产保健部部长马颖就此进行了详细讲解。

  马颖介绍,艾滋病,又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是由于机体感染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亦称艾滋病病毒,而引发的一种混合免疫缺陷病;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所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的性传播疾病;乙型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所引起的肝脏慢性疾病,会引发可致命的急性或慢性肝脏疾病。

  “‘艾梅乙’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传播。”马颖说,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可通过规范自己的行为而避免,而母婴传播是儿童感染“艾梅乙”的主要途径。艾滋病母婴传播可发生于妊娠、分娩和母乳喂养阶段;梅毒母婴传播主要发生于妊娠阶段;乙肝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分娩阶段。如果孕妈妈感染了“艾梅乙”,可导致死胎、死产、低出生体重、新生儿死亡和儿童感染等不良妊娠结局。

  如何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马颖提出以下建议:

  早期筛查。婚前检查、产前检查一个都不能少。为了母婴健康,孕妇应该主动在孕早期(孕12+6周前)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咨询和筛查,及早发现和治疗,减少母婴传播的风险。

  发现感染了“艾梅乙”的孕妈妈应第一时间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咨询和综合评估。经过规范的母婴阻断,孩子感染“艾梅乙”的概率可大大降低。

  感染艾滋病的妈妈生下的宝宝应在出生后6小时内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并于48小时内、6周和3个月时,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阴性,则到孩子满12、18个月时需再次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

  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应及时进行预防性治疗,并自出生时开始,每三个月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梅毒。

  所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均应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及首剂乙肝疫苗,后期需完成乙肝疫苗的全程接种。

  安全分娩。孕妇应选择在能够提供适宜安全助产服务的医疗机构分娩,避免无指征的剖宫产,避免分娩过程中的感染。

  科学喂养。艾滋病毒可存在于患者的乳汁中,同时母乳喂养过程中乳头皲裂、破损会增加宝宝感染HIV的风险,因此感染HIV的产妇如果选择母乳喂养要做好咨询指导,喂养期间应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并做好乳房护理。特别注意的是,要杜绝混合喂养;感染梅毒的产妇,经规范治疗后可以进行母乳喂养。若未经规范治疗,暂缓直接哺乳,乳汁经巴氏消毒后可喂养;疗程结束后可直接哺喂;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的新生儿在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后,可母乳喂养。

  “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可使艾滋病母婴传播率由20—35%下降至2%,梅毒母婴传播率由50—80%下降至10%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由20%下降至1%。”马颖说。

  (记者 吴智萍 通讯员 李延梦)

责任编辑:热汗古丽·哈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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